- “政协直通车”云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 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信政通”)在此特别提醒用户:
- 您务必仔细阅读本用户服务协议中的各条款,本协议为您使用平台服务时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在本协议中明确了您可以和不可以利用平台服务所进行的各项行动。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作为政府用户,您应同意本协议中的各条款,并应督促您单位所属个人用户在接受商信政通提供的服务时遵守本服务协议之规定。
- “政协直通车”云平台(简称“政协直通车”)系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研制的为政协单位提供【政协事务网上受理平台】服务的网络技术服务平台。
- 一、知识产权
- 1、商信政通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商信政通所有;
- 2、政协直通车的应用程序、源代码、LOGO、界面设计、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所关联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属商信政通所有;
- 3、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中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商信政通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 二、数据归属权
- 1、用户在政协直通车创建的数据归属用户单位所有,在服务期内的用户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包括从平台中复制,导出和删除;
- 2、用户应自行备份在政协直通车中创建的数据。在本协议终止后,商信政通有权清除政协直通车上的用户数据。因用户怠于备份数据造成信息丢失的,商信政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三、版本说明
- 1、政协直通车因功能使用范围不同而区分为标准版和白金版,标准版功能为:委员信息系统、提案管理系统;白金版:在标准版功能的基础上,还可使用会议发言系统、会议活动系统、履职评价系统、社情民意系统;同时可增选使用政协直通车移动端-“履职掌中宝”;
- 2、新注册用户默认使用标准版,如需使用白金版,需联系商信政通进行购买,并遵守双方的购买协议;
- 3、标准版用户在遵守本协议的情况下,默认免费使用期限为2个月;若工作人员及委员均在系统中激活(登录并使用平台)可延期至6个月;若通过认证,可在一年内持续免费使用政协直通车标准版;不满以上要求的,商信政通有权停止该用户在本平台的使用权。
- 四、用户使用约定
- 1、用户不得进行任何侵犯本网络服务平台或其要素作品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的有损于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如用户存在此种行为,商信政通将采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下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a、删除或修改本网络服务平台上的版权信息,或者伪造ICP/IP地址或者数据包的名称;
- b、进行编译、反编译、反向工程或者以其他方式破解本网络服务平台的行为;
- c、进行任何破坏本网络服务平台使用公平性或者其他影响其正常使用秩序的行为,如利用BUG(又叫“漏洞”或者“缺陷”)来获得不正当的非法利益;
- d、利用技术非法侵入、破坏本网络服务平台之服务器系统,或者修改、增加、删除、窃取、截留、替换本网络服务平台之客户端或服务器系统中的数据,或者非法挤占本网络服务平台之服务器空间,或者实施其他的使之超负荷运行的行为;
- e、发布任何诈骗或虚假信息;
- f、发表、转发、传播含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诽谤和/或第三方内容的,或者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下流、恐怖、暴力、凶杀、赌博、反动、煽动民族仇恨、危害祖国统一、颠覆国家政权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
- g、利用本网络服务平台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计算机病毒,或者利用本网络服务平台发表、转发、传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文字、图片、照片、程序、视频和/或动画等资料;
- h、通过政协直通车进行垃圾信息发送(本协议所指垃圾短信定义为用户使用本平台功能对陌生用户及不同意接收信息的用户、人员进行短信发送等行为)
- 五、隐私政策
- 1、商信政通负有保护与用户有关的资料、数据、作品或其他资料的义务,但因下列原因而披露给第三方的除外:
- a、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对外披露;
- b、应国家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基于法定程序的要求而披露;
- c、为保护合作单位或您的合法权益而披露;
- d、在紧急情况,为保护其他用户及第三人人身安全而披露;
- e、经用户本人同意或应用户的要求而披露。
- 2、商信政通保留使用汇总统计性信息的权利,并且完全通过匿名统计方式,不得针对特定用户分析;
- 3、商信政通为更好的服务客户,会记录已开通帐号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箱等信息以提供后期服务支持。
- 六、使用限制
- 1、用户如有本《协议》第4条第1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商信政通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当中的一种或几种并无需通知用户:
- a、断开用户当前使用的计算机与本网络服务平台服务器之间的网络连接;
- b、暂时禁止用户凭借当前使用的网络服务平台服务帐号享有服务;
- c、禁止用户使用本网络服务平台当中某一要求付费的功能,直至清偿所欠费用并为继续使用上述付费功能而预先支付相应的费用之日止;
- d、采取上列措施之外的其他的措施;
- 七、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商信政通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用户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商信政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 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信政通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 a、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 b、用户或商信政通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 c、用户操作不当;
- d、用户通过非商信政通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 e、其他商信政通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 八、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 1、商信政通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
- 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商信政通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的服务:
- a、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商信政通通知后三十天内未采取措施补救的;
- b、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 c、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 3、商信政通有权按照协议或相关约定进行收费。若您未按时足额付费,商信政通有权中断、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
-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 1、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地为安徽省合肥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 2、用户与商信政通因本协议或其补充协议所涉及的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将其提交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十、其他约定
- 1、商信政通有权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在修订生效日前一个工作日将更新公开公布在网站【www.suncn.com.cn】,无需征得用户的事先同意。除非得到商信政通的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修改本协议;
- 2、本《协议》各条款是可分的,所约定的任何条款如果部分或者全部无效,不影响该条款其他部分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 3、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用户阅读而起到提示、醒目的作用,对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没有任何指引作用;
- 4、基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效的弃权必须以文字形式(含电子方式),并且该弃权不能产生连带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弃权;
- 5、商信政通将会将本协议以新闻的形式于【www.suncn.com.cn】发布;
- 6、政协直通车用户给所属用户发送垃圾短信,经电信运营商或其他监督部门查实的,用户发送垃圾短信给政协直通车造成的运维损失,如通信平台停用,行政主管部门对平台的行政处罚或其他正常用户因平台停用申请的损失赔偿等,由违规用户承担。
- 《“政协直通车”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所述内容已经全部浏览及阅读,本单位承诺按照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布的《“政协直通车”平台用户服务协议》规定的内容使用“政协直通车”平台提供的服务。